金昌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金昌市位于甘肃省河西走廊东端,祁连山北麓。被誉为丝绸古道上的夜明珠??祖国“镍都”。市境总面积9600平方公里,辖1县1区,12个乡(镇),即永昌县和金川区,137个行政村,总人口43.77万人。金昌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山地平川交错,绿洲荒漠相间。金昌是以有色金属、重化工为主体的重工业城市,是我国最大的镍钴生产基地和铂族金属提炼中心。 金昌市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已探明的镍储量在世界居第二位,仅次于加拿大一矿区,与铜镍伴生的其他稀有金属,储量及品味都居全国首位,这里还是甘肃省重要的商品粮粮油基地。独特的地理环境与气候使这里的甜菜,西瓜,葵花子,黑瓜子等经济作物品质优良,驰名中外。金昌地区属大陆性温带干旱气候,光照充足,降水量少,干燥多风,蒸发量大。年平均气温4.8C-9.2C,年日照率51-66%,年降水量140-350毫米,多集中在5-9月。无霜期96-186天。由于地形复杂,境内地域性气候差异明显,由西南到东北,海拔渐低,气温渐高,降水渐少,光照渐强。境内旅游资源主要有:汉、明长城遗址、汉墓群、永昌北海子塔,金昌市境内古文物繁多,将近200多处。这些遗址和墓群纵贯4000多年。建于明朝万历年间的永昌钟楼被誉为“河西中天一柱”。还有各种以古建筑群和自然风光为主体的风景旅游度假区。